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2018年11月19日发布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GB18218—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适用范围中明确厂外运输不包括在辨识范围内【见第1章d,2009年版本的第1章d】;——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见3.1、3.4,2009年版的3.1、3.4);——增加了混合物的定义(见3.7);——修改了重大危险源分类,分为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危险源(见4.1.1,2009年版的4.1.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名称(见表1,2009年版的表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分类方法(见4.1.2,2009年版的4.1.2);——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的确定方式(见4.2.2);——增加了对混合物的辨识要求(见4.2.3);——增加了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见4.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利军、王如君、多英全、师立晨、张圣柱、于立见、罗艾民、杨春生、宋占兵、杨国梁、李运才、赵文芳、王家见。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8218-2000、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0000.2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部分:爆炸物GB30000.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3部分:易燃气体GB30000.4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4部分:气溶胶GB30000.5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GB30000.7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7部分:易燃液体GB30000.8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8部分:易燃固体GB30000.9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GB30000.1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0部分:自燃液体GB30000.11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1部分:自燃固体GB30000.12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GB3000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GB30000.14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GB30000.15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5部分:氧化性固体GB30000.16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GB30000.18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8部分:急性剧毒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危险化学品hazardouschemicals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3.2单元unit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场所,分成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3.3临界量thresholdquantity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所规定的最小数量。3.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majorhazardinstallationsforhazardouschemicals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3.5生产单元productionunit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作为分隔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3.6储存单元storageunit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储罐区以罐区防火堤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仓库以独立库房(独立建筑物)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3.7混合物mixture由两种或者多种物质组成的混合体或者溶液。4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