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岗位聘任申请表》规范格式的通知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学校岗位设置工作的安排,并经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后,人事处制定了各类岗位聘任申请表的规范格式,请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下载并按要求填写。1.请各部门、各单位汇总本部门管理岗位聘任申请表、工勤岗位聘任申请表和高级职称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请表,于2009年12月11日前交人事处,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学校机关的中、初级双肩挑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请表也一并于2009年12月11日前交人事处,电子稿统一发送电子邮箱nearfar2005@yahoo.com.cn。自行组织评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二级单位于2009年12月18日前将本单位中初级职称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请表和汇总表交人事处。2.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可就高选择现聘专业技术职务作为自己兑现岗位工资的主岗位,即按“双肩挑”人员要求填写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请表。3.工作业绩填写受聘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2009年10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业绩,请对照申报岗位相应等级的具体条件(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细则将于近期正式公布,请关注校园办公平台的通知)填写,力求简洁。因人事处曾于2008年9月收集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材料,所以本次申请只需补充未曾提供的业绩材料复印件并装订在申请表后报送即可。4.纸质申请表请贴好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表格可不必上传照片。如有疑问,请向人事处工作人员咨询。联系人:严小军孙涛何薇联系电话:71188037118756附件1:江西中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2:江西中医学院管理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3:江西中医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4:江西中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申请汇总表人事处2009年12月6日关于做好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为做好2009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本次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要立足于学校师资队伍的现状,从有利于改善师资结构和加强学科建设、维护和保持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科学合理地进行聘任。二、待聘对象1.2008年12月底前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以及调入到学校未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2.2009年调入学校、2009年考核认定取得资格的未聘人员。三、聘任原则1、正高岗位职数12个,由学校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业绩水平进行评审,最后确定受聘人员;申请副高及以下岗位的聘任,只要符合条件,原则上予以聘任。2、在同等条件下,博士优先聘任。3、套评、转系列人员的聘任不受岗位职数指标的限制。4、申请聘任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部门方可推荐聘任:(1)1966年及以后出生的专职教师必须获得硕士学位;(2)受聘人员除符合赣人发〔2004〕13号中免试条件外,均应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获得继续教育证书和学分。四、聘任程序(一)正高人员的聘任:待聘人员个人提交书面申请,从附件或人事处网页上下载并填写工作业绩登记表(一式七份),提供受聘副高以来反映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并经所在部门审核盖章后,于12月11日前报人事处师资职称办,学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推荐。(二)副高及以下人员的聘任:待聘人员个人提交书面申请,部门根据上述聘任原则条件,形成拟聘人员的书面意见,由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并将拟聘人员硕士学位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于12月11日前报人事处师资职称办二○○九年十二月七日关于征求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对我校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参照兄弟高校经验并结合我校实际,人事处组织有关专家初步拟订了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讨论稿)和专业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