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办法 一、实施对象 云南省所有体检合格的应(往)届初三学生。 二、考试时间 每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时间为3 月至4 月,各州、市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完成考试工作,并将考试具体时间及安排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三、考试项目 组别 类别 考别 项目 备注 男生 素质类 必考 1000 米跑(25 米×20 次往返跑) 素质类 抽考 100 米跑、立定跳远、1 分钟跳绳、引体向上或实心球 四抽一 机能类 选考 肺活量、坐位体前屈 二选一 技能类 选考 篮球(运球上篮)、排球(垫传球)、足球(往返带球蛇形绕杆) 三选一 女生 素质类 必考 800 米跑(25 米×16 次往返跑) 素质类 抽考 100 米跑、立定跳远、1 分钟跳绳、仰卧起坐或实心球 四抽一 机能类 选考 肺活量、坐位体前屈 二选一 技能类 选考 篮球(运球上篮)、排球(垫传球)、足球(往返带球蛇形绕杆) 三选一 不具备1000 米、800 米跑场地要求的考点可采用25 米往返跑。抽考类项目由各州市教育局自定,并提前 30 天公示。选考类项目由学生自由选择。 四、考试项目的测试办法及要求 (一)1000 米(男)、800 米(女)(分、秒),分值40 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有氧耐力,评价心血管系统机能水平。 2.场地器材:200 米或 400 米跑道、秒表 、发 令 枪 、烟 屏 、号 码 布 。 3.测试方法:同田径规则,测一次。起跑姿势采用站立式起跑。 4.注意事项:分组的人数不得超过20 名。跑步过程中,不允许穿跑、跳鞋。 (二)25 米×20 次(男)、25 米×16 次(女)往返跑(分、秒),分值40 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速度耐力,评价耐力素质。 2.场地器材:直线 25 米以上平地、秒表、折返点标志杆、发令枪、烟屏、号码布。 3.测试方法:从鸣枪起跑至 25 米折返点(需绕过标志杆)返回至起跑终线(需再次绕过标志杆)重复往返 20 次(男生)、16 次(女生)。男生第 20 次,女生第 16 次时躯干触击起终点线按停表的先后顺序计取成绩。起跑姿势不限。 4.注意事项:一人一道,每组的人数不得少于4 名。跑步过程中,不允许穿跑、跳鞋。绕杆时不得扶杆,不得串道。 (三)肺活量/体重指数(单位:ml/kg),分值 20 分 1.测试目的:评价人体呼吸系统机能状况。 2.器材:电子肺活量计。 3.测试方法:通风良好的房间,使用干燥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