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地质勘查项目预算管理讨论 一、地质勘查项目预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标准结构和费用设置不够法律规范。在中央基金项目预算的标准中,对设备的费用和项目运输费用设置不够法律规范,但是根据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不同性质的费用投资和工作任务目标存在分歧现象,为了使预算标准结构和费用设置法律规范化,需要加强对地质勘查项目预算管理,重视预算标准结构和设备费用设置。在实际的地质勘查项目中,设备费用和运输项目费用占有的比重较大,通常对讨论室内的项目来说,这类项目不涉及重型设备和大型运输车辆的使用,但是对于地质勘查中的钻探、测井等手段,在野外施工作业中必须要使用大型设备和运输车辆,但在实际的地质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这部分产生的费用归为交通费,这是不法律规范的。其中在项目预算中咨询费的设置也并不法律规范,因为在实际施工的实施费中已经包含了咨询费等相关费用,很多费用界限不明显,不容区分,甚至有些费用还存在重复设置。对于一些财政拨款的地质勘探单位,均采纳固定的比例数进行预算,虽然大部分国有地勘单位属于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但是拨款方式和额度却存在较大的差别,仅凭借一个比例数进行预算,这对很多地勘单位是有失公允的。大部分地勘单位的地质勘查项目都是在野外施工,通常地质勘查项目的工作内容主要有以下七种:分别是地形测绘、地质测量、物化探、遥感、钻探、山地工程、岩矿测试等。但是对于地质勘查工作中的技术工种就被划分为其它地质工作,而这部分费用预算的比例又很少,只包含一般技术工作,忽视了综合内容的讨论。地质勘查项目的最终成果并不只属于野外施工,地质勘查项目是大型的、综合性的项目,可以说只有通过综合讨论才能完成。所以,一定要使预算标准结构和费用设置法律规范化,进而提升地质勘查项目预算管理效果[1]。(二)预算执行进度与项目实际保持不一致。在当前的地质勘查项目工作中,一般工作期限都比过去要短,所以,为了与年度的财政预算工作计划保持步调一致,当年的立项的项目一定要在当年完成,但是对于大多数地质勘查项目来说,很多都是在下半年才开始施工,导致项目施工实际日期与预算支出不一致。一方面,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的实施的具体时间和资金拨款到账的时间由较大出入,导致部分项目已经完成施工,但是预算资金却没有到位,还有的是项目预算资金已经到位,但是项目却迟迟没有开工。另一方面,项目预算资金对地质勘查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