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再婚丈夫和我耍心眼,我该怎么办 再婚之前请多个心眼儿再婚丈夫和我耍心眼,我该怎么办 再婚之前请多个心眼儿 A 再婚知情权不容侵犯 案例:某机关退休干部老李早年丧偶。20XX 年 2月上旬,经人介绍认识了农村中年妇女方某。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双方于次年 2 月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再婚后不久,老李发现再婚妻子不但存在智力上的严重缺陷,而且不能过正常的夫妻生活,脾气怪异暴躁。为此,老李提出协议解除婚姻关系,被方某拒绝。无奈之下,老李于 20XX 年 8 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方某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方某故意隐瞒生理缺陷,致使男方无法与其共同生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依照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法官点评:这是一起因再婚前隐瞒法律规定禁止的疾病而引发的离婚诉讼案件。在人民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因一方患精神病或痴呆而引起的离婚诉讼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类案件主要有以下 3 种情况:(1)一方婚前已患病,患者及其亲属隐瞒其病史,欺骗对方而成婚。婚后对方发现其病症而提出离婚。(2)一方明知对方患有某种禁止结婚的疾病,但是出于某种原因或利益的考虑而与其自愿结合,婚后发现难以共同生活而要求离婚。(3)婚前双方身体、精神均正常,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一方因受到严重刺激而发病,对方提出离婚。我国《婚姻法》也规定:患有某些疾病不应当结婚。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禁止结婚的疾病是指未经治愈的麻风病、性病、精神病和重度痴呆等。最高人民法院曾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中,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被告及其亲属隐瞒了其病史,且不能过正常的夫妻生活,脾气暴躁,致使男方无法与其共同生活,故法院作出了准予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刘军民) B“莺莺”去向不明 “红娘”应否赔偿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案例:70 来岁的张老汉儿女均在外地工作,退休后老伴去世,自己独守老屋。虽然手中有些积蓄,吃穿不愁,但日子过得有些孤独。最近邻居老柳给他介绍了一个在自己新开饭店打工的 40 来岁的女子,女子称自己是老柳的同乡,为老柳的远方亲属,因不堪丈夫打骂并与丈夫离婚后外出的。她不嫌老张岁数大,只要老张对她好就行。该女子和老张认识后,每次来老张家,都帮助老张洗衣服做饭。老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