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房工作制度的定义 医院中药房工作制度 1、中药房应有处方医生的签名留样,药剂人员凭医生处方调配,急诊处方优先。 2、药剂人员需熟悉调剂操作规程、熟记斗谱,掌握药物炮制技术、配伍禁忌,能鉴别药材、饮片的真伪优劣。 3、保证配方药材的质量,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细心,准确。 4、调配前,认真审查病人姓名、年龄、性别、药名、用法用量、配制禁忌等,无误后方能调配;如有疑问,必须及时联系处方医生咨询;处方中如有缺药,应征求处方医师的意见,并签字更改后方可配方,调配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或代用;凡超过剂量,违反配制禁忌的处方,调剂室有权拒配。 5、调剂人员必须按处方中药品名称顺序逐味、逐剂调配。配方时要按方取量。一方多剂时,分包要准确。 6、调配过程中,凡矿石、贝壳、果实种子类药品,均需打(杵)碎配发;“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均应按医嘱另包,并在小包上注明煎服方法,并向患者交代清楚。处方中凡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给炮制药。煎药时按要求煎煮,以保证药效。 7、药剂人员应认真复核,查配方有无漏配、错配现象,无误后签名、包装。发药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核对制度(查处方内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忌讳,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8、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中药毒性药品应有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方调配,建立专门账册,处方单独保存 2 年备查。 9、贵重药品需专人负责,逐方销存,并定期检查销存情况。 10、中药处方的限量一般不超过 1 周,毒性中药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 2 日极量。 11、药品应分类存放,药斗和药瓶应贴品名标签,药品更位时标签随即更改。新增药品及短缺品种,应及时通知有关科室。 12、补充药品时,原有药品应置放在新补充药品上面,以避免药品积压、保证药品质量;并定期检查饮片有无虫蛀、霉变等质量问题,并妥善处理、记录。 13、药房及窗口应保持清洁,常用物品固定位置存放。 14、遵守劳动纪律、讲究仪表、着装整洁大方、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工作人员不得与病人发生争吵,如有争议,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反映。工作时应安静,室内禁止吸烟、闲谈,一切闲杂人员均不得进入调剂室,严禁陪班,以保证安全。 15、中药房的设施,用时应保持清洁整齐,物品放置有序,保持室内整洁,每周定期进行卫生清理。经常检查水电,做好防火、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