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法制史系统表:夏 商 西周 夏 商 西 周 春 秋 立法 思想 天罚 神判 ★明德慎罚、以德配天 (礼·邢结合) 1、实施德教,以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通过德教的手段使天下臣民臣服。扩展为:“礼治”:要求君臣父子都按既有的“礼”的秩序生活。礼:有别 2、用刑宽缓,在制定法律、实施刑罚时应当宽缓、谨慎,不应一味的使用严刑重罚。体现于西周各项刑罚适用原则中。 立法 概况 《禹刑》 王命 誓 《汤刑》 誓:出兵前盟誓、军法 诰:君对臣、上对下的告诫 命:对具体事发布的命令 一、《周礼》:亲亲(父为首)、尊尊(君为首)、 五礼:吉-祭祀 凶-丧葬 军 宾 嘉-冠婚 礼刑关系: ① 礼(积极、正面规范人们应做、不应做之事); 刑(消极被动,违礼皆处罚),二者相辅相成; ②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③ 出礼则入刑 二、宗法制度 ①嫡长子继承;②小宗从大宗、诸弟从长兄;③各成一级,共事天子 三、《吕刑》(甫刑)--奴隶制法制的成熟形态 ①贯彻明德慎罚;②规定赎刑;③强调:宽严适中,中正、中罚、中道 1★郑国子产“铸刑书”:第一次公布成文法(子产)(叔向反对) 2 邓析“竹刑”(郑国) 3 晋国“铸刑鼎”:第二次公布成文法(赵鞅)(孔子反对)(范宣子所编) 意义:标志着奴隶制法律体系走向瓦解,封建制法律体系逐步形成。 主要 罪名 昏、墨、贼 不孝罪、违命 己恶而掠人美为昏, 贪以败官为墨, 杀人不忌为贼。 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乱政 疑众 三风十愆 1、政治性犯罪――违抗王命罪 2、破坏社会秩序,侵犯人身财产――冠攘奸宄(聚众抢劫) 3、贼-破坏礼法; 藏-隐匿贼; 盗-窃取财物; 奸-盗用国家宝器 4、徇私枉法 ―― 五过 惟官-畏权势而枉法 惟反-报私怨而枉法 惟内-为亲属裙带而徇私 惟货-贪赃受贿而枉法 惟来-受人请托而枉法) 刑罚 奴隶制五刑:★ 墨、 劓、 剕(刖)、 宫、 大辟 (汉后为代死之行,北齐在法律上最终废止) 《九刑》 :五刑+赎 鞭 扑 流 - 2 - 刑法 原则 周公制礼主要性法原则: 1 ★老幼犯罪减免 三赦:幼弱(7 岁以下)、老耄(80 岁以上)、蠢愚 2 ★区分 故意(非眚)与过失(眚) 惯犯与偶犯 惯犯-惟终 偶犯-非终 看偏旁 对比秦朝 (端) (不端) 三宥:过失、弗知、遗忘 3 罪疑从轻 罪疑从赦 皋陶:与其杀无辜,宁失不经 4 宽严适中原则 中正、中罚、中道 5 因时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