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本着下列四个目的,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管理方法。(1)为增进我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增强我司的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2)不停加强技术创新,激励员工发明发明的主动性。(3)有效保护我司的知识产权。(4)明确界定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权益关系,维护我司和员工的利益。第 2 条 我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应遵照下列五项基本原则。(1)符合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2)符合知识产权管理的科学规律。(3)符合公司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4)符合国际交流、合作及国际惯例的共同准则。(5)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合理维护本身的知识产权。第 3 条 本方法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商定,我司全部或部分拥有的职务科技成果、职务商业秘密、职务作品和其它智力成果及信息所产生的精神权利与经济权利,具体涉及下列七类。(1)公司实施和完毕的发明发明(涉及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2)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3)计算机软件和其它作品的著作权,涉及我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阐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摄影、录像、规范汇编等。(4)技术秘密和商业经营秘密。(5)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使用中的商标专用权。(6)单位名称权,即我司的单位名称使用权与许可别人使用权。(7)依法由公司享有的其它知识产权。第 2 章 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其重要职责第 4 条 我司采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知识产权三级管理体系。第 5 条 我司总经理作为直接领导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其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以下。(1)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同意我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方略。(2)组织和领导制订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规划和具体方法,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3)根据公司的知识产权状况、公司发展状况,并结合我司中长久发展战略,制订符合公司实际状况的、富有潜力的公司知识产权战略。(4)监督、督促我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协调公司各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5)审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并将其纳入我司年度管理计划。(6)做出对在研究开发、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中有突出奉献的人员予以奖励,对违反公司知识产权制度、造成公司知识产权财产损失的人员予以处分的决定。(7)领导我司对外进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交流与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