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吊租赁合同承租方: (下列简称甲方)出租方: (下列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和谐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名称及地点:南京安省金融大厦桩基工程二、租用吊车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名称规格车况数量(台)工况主杆(米)工况副杆(米)吊钩汽车吊25T良1吨钩三、任务与性质1、 吊车重要用于甲方施工地点钢筋笼、钢立柱吊装工作、不可用于强夯、拔桩等工作;2、 租赁期间内的吊车变化工况、因气候和待料等因素造成的闲置、经甲方安排的节假日休息日等均视同正常使用计费(春节放假期间除外)。四、使用日期和工作时间1、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累计 月,每天工作时间 24 小时(配备2 名驾驶司机)。五、使用方式1、甲方提供使用期间符合吊车规定国标燃油(柴油)及驾驶员食宿,并确保燃油质量,因燃油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2、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吊车在甲方工地的安装、拆卸、移位、吊装等作业所需的配合机械、路基板及辅助材料和行驶场地;3、吊车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主动进行抢修,每月修理和保养为 1-2 天,超出按天扣除租赁费,甲方配合抢修;4、甲方提供随车配件及工具的寄存场合,并负责保管工作,因保管不善发生灭失、损毁,由甲方负责赔偿。六、进退场1、乙方应及时组织吊车的卸车、组装和出场前的拆除、装车,由于甲方场地、辅助车辆等因素造成的乙方吊车不能近期出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2、进出场费用由乙方负责。七、费用及单价1、进出场费用无(包含在租金中);2、租赁费用:¥ 元/月(大写: 元整/月)3、日单价:¥ 元/日(大写: 元/日)八、费用的支付时间及办法1、合同订立后甲方无需支付定金。2、乙方提供 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当税金。3、工程结束 15 天支付结算金额的 60%,剩余部分 6 个月结清。九、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甲方应确保吊车有足够的安全余量,因提供的构件重量不准或吊装办法不当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甲方负责。2、甲方工地对因地下不明的沟、坑、洞、穴等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受托人为甲方的确保人,确保期限为甲方义务全部推行完为止。(二)乙方职责1、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保养,使机械处在良好的运作状态,如因乙方机组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机械损失,由乙方负责。2、乙方作业人员有权回绝违章作业或不利于安全的指挥。3、乙方必须确保提供有一定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