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租赁合同甲 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乙 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出租饭店给乙方经营,乙方承租甲方饭店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饭店位置:甲方饭店落在 ,面积 占地 平方米。(饭店全部财产、设施见财产清单)二、租赁期间:租赁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用途:饭店经营四、租金及支付方式:甲方按饭店总营业额的 10%进行抽成(暂定一种月) 五、费用承当 1.在本合同订立之前,饭店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由甲方承当。在本合同期内,因经营饭店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当。 2.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由甲方承当。 六、维护及装修1.甲方确保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及各项配套设施完好,符合经营及使用条件。2.乙方不得私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如因经营需要改造和装修,必须在不影响房屋主体构造和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其装修、改造费用由乙方自理。七、续租与转租1.租赁期满,甲方若乐意继续出租房屋,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2.乙方若规定续租,须在租赁期满三个月前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3.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租、转借合同项下房屋及设施。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准时缴纳租金,应承当逾期付款的利息,经甲方催要后,逾期 15 天不缴纳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饭店房屋设施如因自然灾害、政府拆迁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当责任。九、其它事项1.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附 件:1.甲方租赁给乙方配套设施的清单 1 份。2.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配套设施的清单序号名称数量状况备注1 2 3 4 5 6 7 8 9 10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