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量清单编制与工程跟踪审计之间关系的思考我市建设工程造价跟踪审计工作已经在各个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上全面推行,目前我市工程跟踪审计工作是由市审计局主持,经过招标确定的几家造价咨询机构作为审计协审单位参加审计,是作为对政府审计工作的一种技术支持,不是政府审计工作的全部,最终审计报告由市审计局依据协审单位的报告及本身参加的工作内容出具。而作为审计协审单位的造价咨询机构的工作内容重点是针对工程施工阶段过程中的造价进行合理的确定与有效的控制,其工作往往是在办理完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后即告完结,对于工程前期工作中的立项可研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的审计基本是在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中加以审计评价,协审单位的跟踪审计并未介入。目前有一种说法是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不能再介入工程跟踪审计工作,理由是工程跟踪审计工作要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情况进行审计评价。从政府审计参加工程全程的工作立场看,有其正确的一面,毕竟跟踪审计单位不能自我评价,但从目前审计协审机构跟踪审计的主要工作内容上看,不但不存在矛盾,反而还有其积极的一面。因为,假如该造价咨询机构参加了工程招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则意味着其对工程招标文件、工程施工图纸以及项目法人对于该工程上的具体要求更加熟悉,那么再由这家造价咨询机构进行施工阶段造价跟踪审计会对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更加驾轻就熟,特别是工程量清单模式下,业主承担量的风险,施工单位承担价的风险,在工程结算时对于工程量的确认会更有优势,会减少很多重复工作,其对量的计算也会更加准确。甚至由于参加了清单编制工作在不经意间对于工程招标阶段也会有所了解,无意间等于扩大了工程跟踪的范围,即使参加了竣工决算,在后评价时对于招投标过程的评价也会更加客观。换个角度,即使工程量清单编制机构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如有过失,也应有其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并非施工阶段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内容范围,且审计评价最终是由审计局出具,并非协审单位做出。由于现阶段政府审计部门人员有限,所有的跟踪审计工作内容往往大多委托协审机构来做,不太可能由审计机构完成所有的各阶段审计工作。这种情况下,怎么解决清单编制情况的评价工作呢?个人认为,原本工程竣工决算工作就不应该由协审机构来做,因为在前期确定审计协审单位招标工作中,审计费用的取定就是参考皖价服[2024]86 号文中关于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