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四部分:施工单位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提高宁夏阳海建设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开发承建项目工程质量,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法律规范化,适应建筑市场经济水平的需要,发挥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与集团签订施工合同进驻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执行本管理考核办法,本办法与工程进度款支付挂钩,考核奖罚金额在当期工程进度款费中予以扣除或增加。本办法由集团质量安全部具体落实监督考核。第二章 目标管理第三条、建设目标:1、质量控制目标:合格;2、进度控制目标:合同工期;3、投资控制目标:合同额及变更增加额;4、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严格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4 安全施工操作规程与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轻伤率及其以上事故为零;5、施工、监理资料符合《宁夏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要求。第四条、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及施工合同要求,明确施工管理的控制要点及要求(如:基础、主体结构、关键工序监控、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项目经理部人员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及证件、特别工种证件等上报监理公司项目管理机构审核,施工准备阶段完成,确定具体的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第五条、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应根据投标文件或施工合同约定进场,人员应专业配套,必须有一定的实际经验,人员素养及数量应满足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需要,并于进场五日内将项目经理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资格证书原件报监理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质量安全部复核,经认可后方可进入工作状态。第三章 质量管理第六条、严格进场材料报验程序,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及时向监理报验,重要材料(含甲供)需经监理方与现场建设单位项目部共同确认;未经报验擅自使用或将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报验置之不理,或将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具体负责人清退出场,施工单位处罚 3000 元。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未能仔细履行工程报验程序未经报验验收擅自施工或上道工序存在问题未整改完毕未经监理同意擅自进行下道工序的,具体负责人清退出场,施工单位处罚 3000 元并就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第八条、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