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油田生产科研中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考核办法 编制单位:生产科研中心工程监理组 编制日期:2024 年 8 月 20 日 江苏石油勘探局生产科研中心工程百日劳动竞赛施工现场管理考核办法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江苏石油勘探局生产科研中心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等方面施工管理,确保圆满完成百日劳动竞赛活动各项目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制定的依据是国家、江苏省、中国石化和江苏油田颁布的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质量管理、计划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和江苏石油勘探局生产科研中心百日劳动竞赛活动实施细则。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石油勘探局生产科研中心工程建设。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四条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等管理方面的考核,首先遵照国家、地方政府、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施工合同为依据进行,处罚不明确的依照本办法执行。第五条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等现场管理考核处罚额度的大小,仅依据问题发生时的类别和造成的影响来定性,而不论该问题最终造成的经济损失价值(此类问题由其它相关规定、制度确定处罚及解决办法),其处罚以“一人、一起、一例”事件为计算单位。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考核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业主、监理已批准《HSE 专项方案》及监理例会确定的限时整改事项。第七条质量管理考核根据各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出现实体质量问题的性质、整改的及时性和整改的效果进行分类处罚;施工进度问题的处罚考核,以江苏石油勘探局生产科研中心项目组颁发的工程总进度计划,专业节点计划(附后)、月进度计划和 监理例会确定的周计划等有关会议商定的工期为据考核。第八条本办法确定处罚金的,以处罚通知、罚款单确定交纳时间为准递交罚款,核减合同款的以支付月进度款或其它结算费用时扣除。考核事宜由江苏石油勘探局生产科研中心项目监理组以罚款通知单等书面形式发出。第九条罚款和核减合同额通知单由江苏石油勘探局生产科研中心项目监理组汇总管理,罚扣款列专账作为工程奖励基金使用。第三章 进度计划管理第十条 对于工程总进度计划确定的以及百日劳动竞赛确定的关键节点工期,必须切实保证。对由于施工单位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的,每发生一例,属施工合同约定的,根据施工合同处罚,施工合同未明确的,核减责任单位合同款 5 万元;未完成月进度计划要求工期要求,属于关键线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