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消防设施验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煤矿建设项目消防验收程序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二、申请验收程序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向公安消防大队或消防支队申请地面建筑物消防验收;所需申报资料根据消防部门要求提供。三、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19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六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8 年 10月 28 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布,自 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 年 10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998 年 4 月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2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加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进展相适应。 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2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2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