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湖南省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取费标准及说明一、“取费标准”由综合费、利润、劳动保险基金、单独计取的费用、税金组成。 (一)综合费内容: 包括施工管理费,临时设施费。 1、管理费的内容: (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综合取暖),燃煤(气)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交通工具的油料、养路费及牌照费等。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企业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和现场管理使用的不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1.5%计提的费用。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 2%计提的费费。 (8)保险费,是指企业和施工管理的财产保险、车辆保险,高空、井下、海上作业等特别工程安全保险等。 (9)职工养老保险费及待业保险费,是指职工退休养老金的积累以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待业保险费。 (10)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棠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经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土地使用费。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排污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以及枝有权部门规定支付的上级管理费,定额测定费。 2、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的临时道路、桥涵、临时储水桶、排水沟、临时围墙及离建筑物五十米以内的不固定水管、电线,但不包括施工现场内运输主干道路和离建筑物边沿五十米以外的临时水源、电源、动力管线所需水塔、水泵、水池等构筑物和设备购置费,临时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