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1总 则1.0.2 当多层建筑的顶层为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时,其设计、 制作和安装可参照本规程执行。此时应根据下部结构的具体情况,考虑其对顶层柱底位移的影响。悬挂式吊车的起重量通常大于3t ,当有需要并采取可靠技术措施时,起重量允许不大于5t 。考虑到此种结构构件的截面较薄,因此不适用于有强侵蚀介质的环境。1.0.3本规程编制时,参照和吸取了多项国外先进标准和手册中有关轻型房屋钢结构设计、制作和安装的规定。主要参考的国外标准是欧洲统一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Eurocode 3-ENV-1993 )、美国AISC《钢结构房屋荷载和抗力系数设计规范》( 1993),国外手册是美国金属房屋制造商协会MBMA《低层房屋体系手册》 ( 1996)等。3 基本设计规定3.1 设计原则3.1.4 由于 单层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屋盖的自重较小,设计经验表明,当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时,一般不需做抗震验算;当为8 度及以上时,横向刚架和纵向框架均需做抗震验算。当设有多于一层并与门式刚架相连接的附属建筑时,应进行抗震验算。《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考虑到轻型房屋钢结构的特点,在第9.2.1条中指出,一般单层厂房钢的抗震规定“不适用于单层轻型钢厂房”。对轻型房屋钢结构,当由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控制设计时,尚应针对轻型钢结构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例如,构件之间的连接应昼采用螺栓连接;斜梁下翼缘与刚架柱的连接处宜加腋以提高该处的承载力,该处附近翼缘受压区的宽厚比宜适当减小;柱脚的抗剪、抗拔承载力宜适当提高,柱脚底板宜设抗剪键,并采取提高锚栓抗拔力的相应构造措施;支撑的连接应按支撑屈服承载力的1.2 倍设计等。3.1.6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符合高度不大于40m、以剪切变动为主和近似于单质点结构等条件,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5.1.2条,可以采用底部剪力法计算。根据该规范第8.2.2条的条文说明,单层钢结构房屋的阻尼比取0.05 。3.1.8 有关净截面、有效净截面、有效截面和毛截面的定义,可参见冷弯薄型钢结构设计手册。3.2 作 用3.2.1 悬挂荷载应包括建筑给水、采暖、电气、通风、空调等系统悬挂于屋面结构下的管道和设备荷载。3.2.2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屋面一般采用压型钢板,其自重很轻,故活荷载标准值应取0.5kN/m2,以确保结构安全。对于受荷水平投影面积较大的刚架构件,则可取活荷载标准值为0.3 kN/m2。一般说来,屋面构件计算时的活荷载取值大于刚架构件计算时的取值是合理的。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