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办公平台管理办法文件讨论稿公司协同办公oa管理(暂行)办法为提高公司综合管理质量和员工工作效率,全面整合企业信息,增强协同办公的执行力和集体创新能力,进一步规范流程、合理监控、科学管理,并确保oa系统安全、稳定、畅通运行,特制订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协同办公系统主要管理功能包括个人办公、日程计划、任务管理、审批流转、信息发布、网上交流、文档中心、档案中心、会议管理、办公用品、个人考勤、人力资源、公文收发、固定资产等。旨在实现信息快速收集、处理、存放、共享和交流,提供现代化的管理环境。第二条oa系统一以数据为基础,从记录到管理,提供检索阅读服务,二以事件为中心,从申请、办理至办结,每一步操作自动留痕,构成管理基础资料,为每步操作提供效能督查。第三条系统功能的角色权限分配:(一)公司在册一般指定的员工,各分配一个oa办公操作管理角色。具有实现文件传送、个人文件柜、个人考勤、个人通讯录、电子邮件、工作日程、日记、计划、任务协同与分配、流转申请阅读和审批等基本功能,还有参与论坛交流投票,提交信件给领导信箱,了解业务知识技巧、规章制度,查看电子期刊、网络共享硬盘,阅读通知、公告、新闻、图片新闻、大事记、公司相册等公开内容。(二)公司特指岗位员工,就其工作内容,在上述角色中增加岗位功能,包括系统设置、信息发布、公文收发、网上交流、文档中心、档案中心、会议管理、办公用品、考勤查询、固定资产、人力资源等管理功能。(三)oa系统设置功能阅读权限,只有参与相关流程的才有权限阅读,对已办结的文件,除涉密文件外,均公开发布供查阅。第四条本系统应用按阶段执行,分学习期、部分执行期和第1页共5页全面执行期。具体情况按公司通知执行。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经批准使用oa系统的流程及使用范围,已经批准的使用,按相关公司规定规范使用。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oa系统的规划、开发和推广实施工作由总经办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第七条综合部负责oa系统的监督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负责受理使用员工的注册、名称变更、撤销;(二)制定电子流程与信息流转的具体工作规范及制度;(三)征询各使用部门职员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协调解决在使用oa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第八条综合部负责oa系统的技术预审和日常维护工作,其职责是:(一)组织管理员和用户进行oa系统使用知识的指导培训等工作;(二)指导和监督本单位的oa系统使用;(三)提供oa系统必要的工作衔接和技术支持;(四)负责oa系统服务器及软件、网络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第三章使用人员管理第九条从事oa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oa系统的操作及相关管理规定,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尽职工作,确保工作质量。第十条oa系统中的所有使用人员要自觉遵守系统运行中相关的规章制度,按照自己的权限,认真完成本人在系统中所承担的工作。第十一条oa系统中的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帐号和密码,不定期更改密码。用户取得帐号和初始密码后应立即修改密码,如忘记密码应由本单位系统管理员进行处理。如因用户使用初始密码或者密码外泄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使用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未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其他人员不得使用系统第2页共5页用户的帐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第四章电子印章的使用管理第十三条电子印章是在电子文书上盖章用的签名印章。对电子文书进行电子签名,系统功能需要使用合法印密电子印章验证,通过验证并按规定方式打印而成的文书与传统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电子印章的制作式样和标准,参照公司印章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各使用人需要制作、补发、变更或销毁电子印章的,由部门提出申请,经直管副总签字同意后,报主管副总审批。经同意后,由综合部具体办理。第十六条各使用单位的电子印章应参照实物印章管理,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和使用。第十七条电子印章由于损坏、名称变更、撤销、合并等原因而需要在系统中变更资料的,必须将旧电子印章收交,并按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八条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