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浙江福乐家智能锁业产品总代理经销协议 本经销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有效期为一年。甲方:浙江福乐家智能锁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双方同意以下内容,甲方授权乙方为( )总代理经销商。一、经销代理商的指定 1.1 甲方在此授权乙方为( )的总代理商,负责销售甲方的智能锁产品,并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2.1 甲方应该为乙方的销售推广工作提供全面的帮助。2.2 在乙方作为甲方产品正式代理商的合作期间,甲方不在乙方地区内建立第二家总代理商。2.3 为了保护乙方的宣传推广成果及投入,无论乙方代理地区的客户是否已经与乙方进行过接触或洽谈,均视为乙方客户。由于乙方客户的人为因素而直接向甲方购买成交的项目,甲方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并根据双方具体制定的经销价格体系向乙方返利。2.5 甲方定期召开经销代理商协作管理会议,以便调整和宣传产品销售策略,进行市场预测、分析、地区协调、统一部署和联谊活动。2.6 甲方及时通知乙方销售价格调整体系,并协调乙方处理积压产品。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1 乙方在合作之初,必须向甲方购买指纹锁或电子锁产品共计 元作为初始库存,乙方应有相应的流动资金、固定的经营场所支持所经销的甲方产品。3.2 乙方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日历年内的甲方产品的销售指标为 万元。3.3 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所规定的经销价格体系,不得低价倾销。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区域规定,不得跨区域经销。3.4 乙方假如销售与甲方的产品相类似产品,应向甲方说明并且不应影响甲方产品的销售。 3.5 在规定的经销区域内,甲方授予乙方拥有使用、经营和向其客户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力。乙方应保证甲方不会因为客户未能履行合同而遭受损失,也不会因为乙方与客户的合同未能将必需的条款包括进去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否则,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乙方实行减除返利、取消经销资格或者索赔等措施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3.6 乙方负责乙方区域内客户的安装和调试工作,乙方负责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咨询。四、费用结算4.1 乙方定购甲方产品,以定单为准,乙方预付定金后应将定单及付款凭证一同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传真件及定单所说明的定金,对定单进行核准并签章回传乙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