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浅析对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的预防对策百有免费在线资料库(www.lunwen118.com) 收集 近年来,工程建设中一直是腐败现象的高发区,也是大案要案的集结点。虽然许多地方党委和部门加强了预防和监督,实施“阳光工程”,使建筑招投标走上了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但“暗箱操作”的现象仍然存在,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还没有完全铲除。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必须进行有效的遏制。笔者结合从事重大工程建设专项预防的实践,对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的现象、成因及预防对策进行初探,以求教于同仁。 一、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透视 1、水政股长“倒”在了水利工程建设中。范庆平原是某县水利局水政股长,官虽不大,但却掌握着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的大权,许多水利建设承包商早就看上了这块“肥肉”,为能从范庆平手中揽到工程,不惜一切地向他进攻。这也正中范庆平的下怀,反正我有工程建设的发包权,他们有钱,何乐而不为。为此他自从 1997 年至 2024 年就利用工作便利,先后十次收受 20 余人为承包水利工程建设而送的人民币 5.6 万余元,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2、乡长“掉进”了蔬菜大棚。于守俊原是某乡乡长、党委副书记,在负责四季青蔬菜园工程建设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索要、贪污、挪用公款 12 万余元。他在收受贿赂中不管是送钱送物一律不退,不管送多送少,只要送,他就“热情”接待,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3、良种场长被金钱“套进”了牢房。李某在担任某县良种繁育场场长时,利用该场与县农林局下属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开发某县果品加工厂西侧良种繁育场综合楼工程之机,一次性收受该工程项目部经理王某,为感谢王某对工作支持和拨款及时,送去人民币 4 万元。另外又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六次收受承包建筑商人民币 6 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 7 年。在李某在县检察院组织的警示教育活动上,他痛哭流涕,悔恨自己晚节不保,但为时已晚。 二、出现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原因 从以上列举的几个案例分析,可以说“工程滋生腐败,腐败催生了工程”,而产生这两种现象的共同原因就是不受监督的权力所致。根据这一推理,说“工程滋生腐败”,是由于“暗箱操作”的存在,为腐败分子打开了方便之门,朱正福案中,就是朱正福利用手中权力与施工单位负责人相互勾结,互相利用,实施了“暗箱操作”形式进行的,靠帮助建筑商承揽工程而收受贿赂。说“腐败催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