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印发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安全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管机构,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安全监管机构,各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审窗口单位,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北市支行,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沈阳水务集团,各建设、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为深化贯彻落实《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沈建发[2024]126 号)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法律规范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缴存、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现将《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仔细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贯彻落实《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安措费)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法律规范安措费的缴存、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经费的专项投入和安全设施的有效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建设施工相关企业为主体,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为载体,以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施工现场环境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综合达标管理水平为目的。本着取之于建设工程项目投入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原则,通过市、区联动,从源头上逐步建立和完善安措费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法制化、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管理秩序,为全市建设施工制造良好的安全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保证。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安措费制度的有效落实,成立市安措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建委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为组长;市建委建设安全处、市建委政策法规处、市建委行政审批处、市建委工程管理处、市建委公用事业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安全监管机构和各区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建委审批窗口单位、各区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包括区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审窗口单位)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北市支行为成员单位。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沈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各区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相应建立安措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方法步骤1、市安措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