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告第 40 号 现公布《曲靖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城乡规划设计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二 00 九年六月十二日 曲靖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城乡规划设计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城乡规划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设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 2024 年第 2 号令)、《曲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各级建设、规划、水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勘察设计、规划设计招标管理工作。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三条 凡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性投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资金援助的项目,以及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安全、公共利益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城乡规划设计必须根据本实施细则实行招标。 第四条 勘察设计和城乡规划设计招标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可分别采纳下列两种方式: (一)公开招标:通过建设工程信息网或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有效途径发布招标公告;设计合同估算总价在 50 万元以上的方案设计、规划设计及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原则上采纳公开招标方式。若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强,受自然因素限制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实行邀请招标。 (二)邀请招标:招标人有针对性、有选择性地向资质等级和行业范围符合招标要求的 3 个以上设计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设计合同估算总价在 20 万元以上至 50 万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实行邀请招标。 设计合同估算总价 20 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采纳方案竞选或竞争发包方式确定中标人。 第五条 根据本细则规定必须实行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招标的建设项目,市规划局应当于审批建设用地、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在规划设计要点中明确规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必须实行方案设计招标而不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市规划局有权不予受理方案设计审查。 依法进行勘察设计及城乡规划设计招标的项目必须签订廉政合同,招标应接受行政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 进行规划设计或建筑方案设计招标的,招标人编制的规划设计或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文件,应当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和该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定。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