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石热基建工程管理制度汇编施工单位自购主材管理制度1. 范围 为加强本工程建设的材料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推动工程建设创优、达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而制订。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所有参建的各施工单位(以下称施工单位)。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 华电国际物资〔2024〕1420 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华电国际物资〔2024〕 81 号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华电国际物资〔2024〕122 号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华电国际物资〔2024〕 309 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物资现场管理办法(试行)》3. 定义3.1 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包括钢筋、焊条、预埋件、水泥、水泥外加剂、黄砂、石子、商品砼 、预制砼构件、内外墙涂料、门窗、防水材料、油漆等,另外还包括建设单位规定的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其他主材,这些材料对确保建设单位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必须高度重视,各方都应根据相应的职责和责任层层把关。3.2 该制度定义的主材,均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付款、保管、使用。 3.3 该制度定义的主材的合格供货商名录必需报经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采购。4. 职责4.1 施工单位对采购的物资质量负主责,对所采购物资的验收、保管、使用以及供应商的职责负全面责任;4.2 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对工程材料负监理责任。4.3 建设单位对工程材料的采购、验收、保管负检查、管理、考核责任。5. 管理内容5.1 建筑工程主要材料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资质,有过类似的电力单位的供货业绩,且在最近五年内未发生过因供货质量造成损失的事件;如是代理商除自身的资质证明外,必需提供所供产品的厂家资质证明(国内外著名企业除外)。材料采购单位必须收集相关信息,提供复印件,填报《材料供货商资质报审表》, 报请监理、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采购活动。5.2 对于大批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投标,招标方案应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审批,建设单位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监理视具体情况可派员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招标。建设单位对招标结果拥有否定权。5.3 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钢材、水泥等必须采纳国内著名厂家的产品;假如工程设计对材料的使用有配套要求的,应当采购符合设计要求的配套材料。5.4 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