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企业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的追究处理。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管理; 2.工程部负责按本制度的要求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四、定义:本制度所称的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的现象。五、工作程序:职责: 公司总经理负责确定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措施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5.1 质检员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和一般质量事故处理5.2 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协助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5.3 质量事故的分类: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大类5.3.1 重大质量事故的界定发生以下情况可定为重大质量事故1) 直接经济损失 3000 元以上的。2) 事故造成了恶劣影响。3) 造成了严重的人员损害。5.3.2 一般质量事故1)指直接经济损失 500 元以上(500 元),3000 元以下(不含 3000 元)2)事故影响在局部范围以内,未造成严重影响。5.4 发生质量事故的报告5.4.1 重大质量事故的报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应由项目经理立即报告总经理。5.4.2 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当事人除立即按规定上报外,应积极参加质量事故的善后处理5.4.3 一般质量事故的报告: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应在当天报告质检员。质检员在三天内内将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结果书面上报项目经理。5.5 发生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5.5.1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总经理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5.5.2 质量事故的调查,其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部门和人员、事故经过、事故后果。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5.5.3 事故调查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仔细分析、确认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5.5.4 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慎重、有效地处理好质量事故5.5.5 必须以质量事故为契机,组织进行质量改进活动,完善并严格执行制度5.5.6 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应形成《质量事故报表》并建立档案5.6 质量事故的责任人,根据其情况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将追究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