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VIP专享VIP免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_第1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_第2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_第3页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文档1【精品 word 文档、可以自由编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1.1 为加强和法律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管理,正确指导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自治区实施办法》),以及国家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标准、法律规范,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1.2 本规定是与《城市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相配套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其适用范围同《自治区实施办法》。1.3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规定。1.4 涉及到抗震、防洪、消防等内容,参照相关的法律规范执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5 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均须执行本规定。涉及到城市规划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内容的,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行。第二章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2.1 城市用地分类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2.1.2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的水域,可计入公共绿地,其余部分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2.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2.2.2 尚无或未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地区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小城市)的规定进行建设用地适建性划分。2.2.3 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二-1。2.2.4 表二-1 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要求及相关规定,确定其适建性。2.2.5 确需改变经批准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表二-1 规定的适建范围的,应先按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方可执行。2.2.6 城市新建居住小区应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同步安排文化、卫生、体育等各类社区配套设施用地,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活动空间。2.3 建设基地控制指标2.3.1 建设基地最小面积应不低于表二-2 的规定。表二-2 建设基地面积下限指标建设项目类型居住建筑非居住建筑底层多层高层底层多层高层建设基地面积(平方米)3008002000--10003000注:...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范哲铺+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想你所想,急你所急,你需要的都在店铺里可以找到。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