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简单通用版)要点甲企业以吸收合并方式吸收合并乙企业。吸收合并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省市区签订: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丙方 1(乙方股东):身份证号:住所:丙方 2(乙方股东):身份证号:住所:丁方 1(甲方股东):身份证号:住所:丁方 2(甲方股东):身份证号:住所:第一条合同订立之目的1.1 甲方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代码为,住所为,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的注册资本为万元。1.2 乙方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代码为,住所为,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的注册资本为万元。1.3 丙方为乙方股东,合法持有乙方100% 股权。其中丙方1 持有乙方 % 股权,丙方2 持有乙方 % 股权。1.4 丁方为甲方股东,合法持有甲方100% 股权。其中丁方1 持有甲方 % 股权,丁方2 持有甲方 % 股权。1.5 各方拟进行甲乙方之间的吸收合并,甲方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乙方解散并注销。1.6 为此,各方经充分协商,就吸收合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二条 合并方式本协议项下的吸收合并的具体方式为:2.1 甲方增加注册资本,丙方以其持有的乙方100% 股权认购甲方增发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乙方解散并注销,乙方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由甲方承继。2.2 继续存续的甲方((以下简称“存续公司 ”)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发生相应变化,注册地、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及公司名称保持不变,其业务资质及许可亦不受影响。第三条基准日、对价及支付3.1 本协议项下吸收合并的基准日为年月日,亦是审计及评估的基准日。各方根据截至该日对甲方、乙方拥有的权益计算合并后各股东对存续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3.2 各方同意,本次合并的对价为乙方全体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根据本协议附件1 的《资产评估报告》,乙方100% 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万元。据此,丙方认购甲方新增的注册资本万元,其中丙方1 认购万元,占增资后甲方注册资本总额的 % ;丙方 2 认购万元,占增资后甲方注册资本总额的 % 。第四条存续公司的基本情况本协议项下的合并完成后,存续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姓名 / 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合计第五条合并手续的办理5.1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最短时间内,将乙方拥有的全部资产全部移交给甲方,并将相关证照全部办理到甲方名下。5.2 甲乙双方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周内,持该协议到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