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内容与要求各类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服务(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清洁卫生服务、洗涤服务、文化娱乐服务)、护理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可根据设立医疗机构的类型与资质有所侧重地提供本章所述的其他服务,如设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提供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中西医诊疗、定期巡诊、危重症转诊、急诊救护等服务,设立安宁疗护中心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提供安宁疗护服务。(一)基本服务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清洁卫生服务、洗涤服务和文化娱乐服务等适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等要求。(二)医疗服务1.定期巡诊(1)应当根据老年人健康需求,安排医师定期到老年人居住的房间巡诊并做好记录。(2)医师在巡诊过程中应当记录老年人血压、心率等身体状况,及时发现老年人的病情变化。(3)在巡诊过程中,可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服务。2.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1)在诊疗前要详细询问老年人的病史,并进行仔细的体格检查。在诊疗过程中,要进行必要的体检和辅助检查。(2)应当评估老年人病情、过敏史、用药史、不良反应史。(3)给药前应当核对处方和药品,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协助老年人用药,以免误服、漏服。(4)有条件的机构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以辅助诊断与治疗。(5)参考已发布的临床路径和有关诊疗指南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3.急诊救护服务(1)有条件的机构应当安排医护人员 24 小时值班,及时提供急诊救护服务。(2)针对无能力处理的急危重症疾病,遵循就近转诊原则,立即呼叫 120 或电话通知上级医院派救护车接老年人到医院抢救,并通知其家属。在救护车到达之前,现场医护人员可根据老年人病情进行必要的处理措施,如心肺复苏、清理呼吸道和面罩给氧等。4.危重症转诊服务(1)医养结合机构可与周边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立签约合作关系,开设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实现及时有效转诊。(2)医养结合机构若在诊疗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或患者的病情超出了医养结合机构的专业范围或医疗水平,应当征求家属同意后,为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转诊服务。(3)可安排专门的医护人员或熟悉患者情况的服务人员跟随转诊或与转诊医院对接,及时了解患者病情。5.安宁疗护服务(1)医护人员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