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整治专项方案 编 制 : 李 志 技 术 负 责 人 : 傅 海 龙 项 目 负 责 人 : 吕 志 伟 郑州市公路工程公司 郑州中原新区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五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扬尘领导小组组织机构编制目的 第二章、编制目的 第三章、编制依据 第四章、组织保证措施 第五章、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第六章、其他扬尘控制措施 第七章、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第一章、扬尘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扬尘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吕志伟 副组长:刘洪、傅海龙、秦夕涛、王英帅、刘文成、兰景仙、 宋继平、毛晖、刘富强 组 员:杨福顺、李志、张莉莉、潘蒙、李凯、赵志勇、张军、 王增录、邢通 1、组长: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 2、副组长: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的落实。 3、组员:负责:1)扬尘治理方案的编制;2)负责扬尘工作人员安排、检查;3)负责扬尘治理资料收集整理。 第二章、编制目的 郑州中原新区管理委员会须水河以南片区 25 条道路建设工程位于中原区须水镇御马庄路以南、郑峪路以北区域,占地面积约 10 平方公里,共 25 条道路,建设里程约 42.3 公里。 1、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证人体健康,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措施。 2、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郑州市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为了实现文明施工现场达到郑州市相关标准,特编制本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成立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 第三章、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河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3、《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5、《郑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6、《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第四章、组织保证措施 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组长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2、副组长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必须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规定,落实好裸土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