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主要内容2018年5月2修订思路•依据:《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原则:尽量保持2012年版工作规范框架结构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指导基层多部门工作人员做好精神卫生工作、帮助其解决工作难题,同时兼顾未来精神卫生工作的方向和要求。3基本框架2018年版2012年版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2.患者的发现、诊断、登记和报告2.患者的发现和登记3.随访管理及指导3.社区/乡镇管理4.居家患者药物治疗5.应急处置4.应急医疗处置6.精神康复7.人员培训5.人员培训与健康教育8.宣传与健康教育9.督导7.督导、考核与评估10.信息与资料管理6.资料信息管理与工作总结、年度报表11.质量控制4•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精神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具体服务对象:•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的确诊患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病情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限于上述六种疾病概述5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1)章节主要修订内容1.1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制度•细化县级以上领导与协调机制内容,新增例会频次、康复体系建设、综治考核指标等•县乡级多部门信息共享•新增乡镇(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村(居)民委员会关爱帮扶小组职责1.2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省级职责中新增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省、市、县级新增对口帮扶、上报肇事肇祸案事件调查结果、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等•县级职责中新增推动康复体系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信息系统运维职责不在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将有关表述删除召开例会、协同随访、交换信息、隐私保护制定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保障经费;开展督导考核培训等6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2)章节主要修订内容1.3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国家、省市、县级•增加各级精防机构设立防治办公室的要求•将省、市级职责合并表述,增加技术帮扶的职责•增加承担上级精防机构交办的任务•不再对疾控中心职责单独表述1.4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增加向上转诊疑难不稳定患者,向社区转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录入信息系统•开展院内康复并对社区康复技术指导、健康教育技术支持等要求•将成立社区管理治疗组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的职责修改为对口帮扶1.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合并表述•增加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任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要求•增加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疑似患者线索调查改为配合综治、公安等部门开展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承担管理治疗工作业务管理;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或疾控机构精神专科医院有精神专科特长的综合医院7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3)章节主要修订内容1.6人员保障•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人员新增社工、康复、心理治疗、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等•明确要求精防机构配备医疗质管员、业务管理员、数据质控员负责质控工作•提出基层精防人员每年要接受专业培训•删除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人员要求1.7经费投入等保障•增加:加大财政投入、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经费等要求•增加:制定从业人员培养、引进和激励政策的要求82.患者的发现、诊断、登记和报告(1)章节主要修订内容2.1患者早期发现•四种情况:•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多部门疑似患者发现•其他途径转介等四种情况2.2患者诊断•新增连续就诊半年以上未明确诊断者,请上级机构进行诊断或复核诊断的要求•不具备条件的,组织精神科医师协助当地开展•配合政法、公安;•参考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培训基层多部门人员;•日常工作中发现92.患者的发现、诊断、登记和报告(2)章节主要修订内容2.3登记报告与建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求医疗机构登记报告门诊和住院确诊患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