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局部防火分区条文摘录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1.8 的规定.表 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防火分区的最大 允许建筑面积 〔m2〕备注一、二级按本标准第1.0.2 条规定25001.体育馆、剧院的观众厅,展览建筑 的展厅,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可适当放宽.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 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 3 层 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 半地下建筑〔室〕内.三级5 层12001.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 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和 医院、疗养院的住院局部不应超过 2 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楼层或地 下、半地下’建筑〔室〕内.2.商店、学校、电影院、剧院、礼堂、 食堂、菜市场不应超过 2 层或设置在 三层及三层以上楼层.四级2 层600学校、食堂、菜市场、托儿所、幼儿园、 老年人建筑、医院等不应设置在二层.地下、半地下建筑〔室〕500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 1.0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 1.0 倍计算.5.1.9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 于二级.5.1.10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 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本标准第 5.1.7 条的 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5.1.11 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 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 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本标准第 7.5.3 条的规定;3 中庭应按本标准第 9 章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5.1.12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 , 可采用防火卷帘 等防火 分隔设施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标准第 7.5.3 条的规定.5.1.13 地上 商店营业厅 、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以下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10000m2: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2 按本标准第 8、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