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解析一、主要讲解内容1.扣缴个人所得税流程图2.专项附加扣除内容3.税款计算示例4.纳税申报5.汇算清缴1.扣缴个人所得税流程图2-1个税专项扣除信息采集内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2-2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方式纸质模板电子模板远程办税端——APP端远程办税端——WEB端子女教育•条件(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境外接受教育,包括公办与民办。•标准(1)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2)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3)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改变。子女教育•时间(1)学前教育:子女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2)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留存资料(1)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2)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继续教育•条件(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注: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pdf•标准(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子女教育扣除(1000元),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400元)。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划分方式: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继续教育•时间(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特别提示: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留存资料•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住房贷款利息•条件(1)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首套住房贷款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标准(1)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住房贷款利息•时间(1)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2)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留存资料•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住房租金•条件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标准(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住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