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费用管理办法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运营部各部门费用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及报销工作效率,规范各部门报销方法,保证报销费用的时效性和真实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运营部所属订单采购部、仓储部、售后服务部及分销总部派驻运营服务的人事行政部。 三、权责部门: 运营部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及下级监督; 各部门主管负责本办法的执行、下级监督及报销前的初步审查,向运营部经理汇报; 各分仓负责人负责本办法的执行及下级监督,向仓储部主管汇报; 人事行政专员负责本办法各部门的执行监督及报销前的初步审查,向运营部经理及分销总部行政主管汇报。 四、管理办法: (一)、运输费用: 1、物流配送费用:各仓库及售后服务部物流配送应严格按照《各仓储物流配送方案》执行,并据实对账、报销、结算,开具正规发票,以月度为单位,本月产生费用下月报销,禁止当月费用当月报销或跨月度报销。对于使用配送方案之外的其他承运商或运输方式运输,必须事先经由仓储部主管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2、人事行政部快递费用:邮寄发票、合同等重要资料或文件时,统一选用顺丰或 EMS速递;邮寄其他资料和物品时,人事行政部将需邮寄的资料和物品,连同地址提供给仓储部,由仓储部统一邮寄。人事行政部每周邮寄资料和物品次数不得多于 2次。 (二)、汽油费用: 1、自有运输车辆:各仓库自有运输车辆的使用严格按照《运营车辆管理办法》执行,不得超过《运营固定费用明细表》规定报销上限,并据实报销、结算,以月度为单位,本月产生费用下月报销,禁止当月费用当月报销或者跨月度报销; 2、办公使用车辆:办公使用车辆包括运营部自有办公车辆、员工私有但公司给予油费补贴的车辆以及公务用车外部承租车辆。其中,自有办公车辆及员工私有车辆的油费报销上限不得超过《运营固定费用明细表》规定上限,并据实报销、结算,以月度为单位,本月产生费用下月报销,禁止当月费用当月报销或者跨月度报销。公务用车外部承租车辆之前,必须优先考虑使用自有办公车辆及员工私有车辆,或集团公司内部外借车辆,然后再考虑外部承租。对于公司给予油费补贴的员工自有车辆,当公司公务用车需要临时征调时,如无特殊原因,员工不得推诿,否则停止油费报销。 (三)、路桥、停车、洗车费用:公司自有运输车辆、自有办公车辆因公产生的路桥、停车、洗车费用,必须据实报销、结算,以月度为单位,本月产生费用下月报销,禁止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