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项目供应链管理的理念及实施策略分析 迄今为止,工程建筑行业仍然是项目管理讨论和实践的最重要阵地。然而与其它行业相比,作为最早运用项目管理理论和方法进行生产管理的工程建筑行业却显得较为缺乏生产效率。英国的讨论表明,20 世纪 90 年代英国的建筑行业如同 20 世纪 60 年代的汽车行业一样效率低下。Latham 和 Egan 爵士在讨论英国建筑行业的生产状况后,指出传统的工程项目建造管理模式是造成生产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而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对工程项目的建造管理理念(philosophy)进行变革,并由此提出了在建筑行业中推广合作伙伴模式的应用。但 Scott 的讨论发现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才适用联盟模式进行建造,而协作以及资源集成对于各种类型的工程项目都是必须的。本文以供应链管理理论为基础,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特点,对在工程项目中应用供应链管理进行探讨。 一、传统工程建造模式评述 在我国,大部分的工程项目是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订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际上通称为 FIDIC“红皮书”)作为签订合同的基础。因此,下面关于在工程项目中进行供应链管理的讨论,也是建立在 FIDIC“红皮书”为框架的合同基础之上。 (一)传统工程建造模式 以 FIDIC“红皮书”为基础的项目管理模式,又被称为“设计—招标—建造”模式。在这种 20 世纪 70 年代进展起来的传统工程项目建造管理模式下,通常的建造流程是业主首先委托专业设计院进行工程设计,再向建造承包商进行招标,经过技术和经济的评审选择出最具竞争力的建造承包商发包。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业主还必须聘请监理工程师,对建造承包商是否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项目建造实施监督。具体来说在传统建造模式下,参加项目的主体有三方:业主、咨询工程师和建造承包商。这里所指的咨询工程师可以是独立的个人,或是咨询公司,或是业主机构中任命的有关职员,但其地位和作用均相同,都遵循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传统建造模式下,业主必须雇佣咨询工程师作为中间人,负责管理合同。咨询工程师虽然在工程合同上签字,但在法律上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只是作为见证方,处于中间人的地位。签订合同的主体方只有业主和承包商。在 FIDIC 合同条件中规定,咨询工程师为了确保项目实施,有权作为中间人根据合同条款做出自己的客观推断,对业主和承包商发出指令并约束双方,行使法律上准仲裁员的权利,甚至业主也无权影响并干涉咨询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