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安全施工、生产的需要,法律规范外来施工人员行为,做到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法律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 393 号令)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的外来施工单位施工、技术服务及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单位。第一章 职 责第一条 公司各分管职能部门(综合管理部、安全环保部、设备管理部、电仪部等)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二条 外来施工单位应对承包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直接全面责任。施工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全面落实全员安全施工责任制。第三条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依据《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巡检公司范围内外来施工队的作业安全情况。第四条 外来施工队的安全管理要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法律规范》的相关内容,队伍要有资质,人员要有相关作业的资格证;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入厂证及其相关管理工作。施工队伍应按公司规定提供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和照片,报送公司安环部,由公司安环部统一为持证人员制定上岗证。第五条 施工所在车间应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理,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按公司《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规定》对其进行考核,对于问题严重者,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公司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报告。第六条 设备管理部负责对外来施工方的资格审查。各职能部门协同安全环保部,根据公司要求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前安全培训。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档案,签订《外协安全合同》。各职能部门对施工过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与协调工作。第二章 管理规定第七条 外来施工单位及个人经过资格审查签订《外协安全合同》后,上交 5000-10000 元的安全保证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八条 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未发生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违反安全规程行为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全额返还安全保证金。 第九条 施工队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我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 工程主管部门应对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