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损伤(2016 年版)一、药物性肝损伤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药物性肝损伤(ICD-10 :), 或已系统性地排除其他可能导致肝损伤的病因而诊断为药物性肝病(ICD: )。(二)诊断标准。根据《药物与中毒性肝病,第 2 版》(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实用内科学(第14 版)》(复旦大学医学院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5 版《药物性肝损伤诊疗指南》(中华医学会肝病分会药物性肝病学组) 。 1.临床表现:可具有非特异性的肝病相关症状的临床表现。 2.经血液生化学检查、影像学检查和肝组织学检查等检查,明确存在急性、亚急性或慢性肝损伤或肝病 3.患者有明确的用药史,且服药时间与肝损伤或肝病的发生有时间上的相关性。 4.应用 RUCAM因果关系评估量表评分≥6 分,提示肝损伤或肝病“很可能”是由药物引起。 5.基于详细病史、血液生化学检查、影像学检查和肝组织学检查等合理应用的排除性诊断,是目前药物性肝损伤的基本诊断策略。需排除引起肝损伤的其他可能病因,通常需与其他肝病如急性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隐源性肝硬化、急性胆囊炎、原发性胆汁淤积性胆管炎、肝脏小静脉闭塞症等作鉴别诊断。 6.临床分型:诊断药物性肝损伤后,建议进一步根据初次检查肝脏生化异常的模式,对药物性肝损伤进行临床分型,分型标准如下: ?肝细胞损伤型:ALT ≥3 ULN,且 R≥5;?胆汁淤积型: ALP ≥2 ULN,且 R≤2;?混合型: ALT≥3 ULN,ALP≥2 ULN,且 2<R<5。R=(ALT实测值 /ALT ULN)/(ALP实测值 /ALP ULN)。此外,临床上尚可见药物引起的肝血管损伤型损伤。以肝窦、肝小静脉和肝静脉主干及门静脉等内皮细胞受损为主,临床包括肝窦阻塞综合征/ 肝小静脉闭塞病(SOS/VOD)、紫癜性肝病(PH)、巴德 - 基亚里综合征(BCS)、可引起特发性门静脉高压症(IPH)的肝汇管区硬化和门静脉栓塞、肝脏结节性再生性增生(NRH)等。(三)治疗方案的选择。根据《药物与中毒性肝病,第 2 版》(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实用内科学(第14 版)》(复旦大学医学院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5 版《药物性肝损伤诊疗指南》(中华医学会肝病分会药物性肝病学组) 。内科治疗: 1.及时停用可疑肝损伤药物,尽量避免再次使用可疑或同类药物。应充分权衡停药引起原发病进展和继续用药导致肝损伤加重的风险。 2.支持治疗根据患者肝损伤严重程度,可酌情考虑予适当支持治疗。 3.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