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jy_jxjy_sszc_06(56:11 )本课件三分屏题目为:最新税收政策剖析(六)目录最新税收政策剖析第三节所得税部分二、权益结算视同工薪,行权之时全额扣除三、征收方式不能兼容,主营副营一体看待四、多缴税款分别退税,强化监管分支机构00:00 二、权益结算视同工薪,行权之时全额扣除【解读条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年第 18 号) 文件摘要 : 一、本公告所称股权激励,是指《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 [2005]151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 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股权激励实行方式包括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限制性股票 , 是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从上市公司获得的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股票期权 , 是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上市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 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二、上市公司依照《管理办法》要求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并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时,按照该股票的公允价格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上市公司相关年度的成本或费用,作为换取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对价。 上述企业建立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其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二)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 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下简称等待期)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 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 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三)本条所指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以实际行权日该股票的收盘价格确定。04:00 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较为明晰,但是股权激励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争议却一直没有平息。以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