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辽宁省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标准(试行)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对 于 增 进 人 群 健 康 和 保 障 生 产 力 发 展 水平 发 挥 着 至 关 重 要 的 作 用 , 是 建 设 和 谐 社 会 的 基 础 , 更 事 关 社会 稳 定 和 国 家 安 全 。 为 保 障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及 疾 病 预 防 控 制体 系 高 效 有 序 地 运 行 , 为 公 众 提 供 良 好 的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 使 各级 政 府 更 加 重 视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 各 相 关 部 门 以 及 全 社 会 支持 和 参 与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 依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及 方针、政策, 结合我省具体 情况, 制 定 本标准(试行 )。 一、政府工作 (一)各 级 政 府 将疾 病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列入重 要 议事 日程 1、县级 以 上地 方人 民政 府 将疾 病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纳入本行 政区域的 国 民经济和 社 会 发 展 规划。 并且与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建 设 、和 谐 社 区建 设 、新 型 农 村 合作 医 疗 工 作 等 有 机 地 结合起 来 。 2、县级 以 上地 方人 民政 府 制 定 本地 区疾 病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规划, 并认 真 组 织 实 施 。 3、各 级 人 民政 府 领 导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 将其 纳入政 府 工作 目 标, 定 期 督 导 、检 查 辖 区疾 病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的 落 实 情况及目 标完 成 情况。 每 年 召 开2 次 会 议, 研 究 本地 区对 中 共 中 央 、 2 国 务 院 《 关 于 卫 生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决 定 》、《 关 于 进一步加强农村卫 生 工作的 决 定 》、《 关 于 发 展 城市社区卫 生 服务 的 指导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 于 加强疾病控制工作的 有关 方针、政策和《 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 公共卫 生 事件应急条例》、《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艾滋病防治条例》 等的 落实情况,明确政府及有关 部门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 责任,协调解决 工作中的 重大问题。 4、定 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