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规范 (2008.4.7-4.9)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确保临床输血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目的、依据 1.2 开展临床输血工作的医疗机构适用本规范。适用范围 1.3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及输血相关医疗行为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用途 1.4 医疗机构应加强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和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执业行为,保证输血科(血库)按照科学有效的原则开展临床输血工作。对医院的总要求 1.5 医疗机构应当保证输血科(血库)具备与其临床输血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对医院的总要求 2. 组织与人员 2.1 医疗机构根据其临床输血业务需求设置输血科或血库。 输血科设置分临床输血评价指导中心、AA 级输血科、A 级输血科。 血库设置分BB 级血库、B 级血库。 临床输血评价指导中心: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划,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区域内 AA 级输血科基础上设置。完成本单位 AA 级输血科职能,并在区域内承担以下职责: (一)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临床输血质量安全性和管理有效性的评价标准,承担其监督检查工作; (三)承担临床输血会诊与指导、疑难病历讨论及个案评估; (四)承担临床输血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与学术交流; (五)负责输血相关协作研究、新技术和新业务的推广; (六)负责临床输血咨询服务; (七)负责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和管理任务。? (八)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2.1.2 输血科是提供医疗用血服务的科室。负责血液接收、贮存、发放、输血相关检测;参与输血相关疾病诊断与治疗;指导临床输血;开展输血质量管理、临床治疗、教学工作。年用血需求量较大的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或二级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 AA 级输血科:完 成 血 液 相 关 检 测 工 作 量 大 于 等 于8 万 件 /年 , 且能够开展输血相关的新业务、新技术及科研工作。 A 级输血科:完 成 血 液 相 关 检 测 工 作 量 小 于8 万 件 /年 。 ( 调 研 ) 2.1.3 血库是医院内提供医疗用血服务的专业部门。承担血液接收、贮存、发放、输血相容性检测及血库质量管理。年用血需求量较小的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或二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