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全区镇局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暂行办法 四东纪发[2003]8 号 关于印发《XX 市 XX 县区乡(局)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关于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深入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廉政档案是记载乡(局)级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门档案,是评价干部在一定时期廉政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廉政档案建立的原则、对象 (一)原则 1、事实求是; 2、客观公正; 3、简明实用 (二)对象 1、乡(局)级或相当于乡(局)级干部; 2、乡(局)级后备干部; 第四条廉政档案的内容 (一)领导干部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基本情况;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三)执行《廉政准则》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四)任期内经济审计情况; (五)专项监督检查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六)对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第五条廉政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 (一)区委组织部负责提供乡(局)级领导干部及其各备干部自然情况和有关情况 (二)区直机关工委负责提供区直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 (三)区工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提供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四)区审计局负责提供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情况; (五)区公安分局负责提供干部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受处罚、受制裁情况; (六)区法院、检察院负责提供干部违法犯罪被起诉、审 判情况; (七)区工商分局负责提供干部本人、配偶及其子女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情况; (八)区财政局负责提供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情况; (九)区纪委信访室负责提供干部信访件初查结论;区纪委审理室负责提供干部党政纪处分结论;区纪委党风室负责提供干部考廉结果、专项问题自查自纠情况、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区纪委纪检监察室、执法监察室、纠风室负责提供相关方面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十)社区党组织负责提供“八小时”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情况; 负责提供廉政档案资料的部门和单位,每半年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区纪委党风室提供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随时提供。 第六条廉政档案的管理和使用 (一)廉政档案由区纪委建立,实行文字档案和微机化管理相结合,以微机化管理为主的方式,按照及时快捷、严格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