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变压器厂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5 篇范文 XX 市变压器厂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补偿方案 依照 XX 市总体规划及旧 XX 县区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XX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论证后决定,对变压器厂地块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立足于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与补偿原则 房屋征收与补偿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征收范围 下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和企业的房屋: 东至:临市委西侧兴发胡同;南至:临明珠花园; 具体栋号:七一村花园一号楼,建筑公司 9901 住宅楼变压器厂综合楼,天海浴池 西至:临兴国胡同; 北至。临东吉大路。 三、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 征收部门:XX 市 XX 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实施单位:XX 市 XX 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四、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征收补偿签约期限自 XX 县区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21 天内。 五、相关规定: 1.征收范围公告后,单位和个人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和土地,不得进行下列活动:(1)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3)租赁房屋。 2、无房屋产权证的,由市征收办组织规划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的,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对批准期限内的临时建筑,按建筑安装成本予以补偿,逾期无偿予以拆除。 六、安置方式 征收住宅房屋及非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七、补偿原则 (一)征收集中供热楼成套住宅 选择产权调换的,按原面积每平方米 150 元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并在原房屋面积基础上无偿增加 10%。再增加面积部分按 3850 元/㎡结算(基础楼层价格)。 回迁安置时,就近上靠到安置户型面积差部分按 3050 元/㎡结算。楼层差以五~七层 3850/㎡为基础价,每向上增加三层加 50 元/㎡(共分为 9 个区域)。 (二)征收非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与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三)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给予补偿。 征收未经登记但经规划部门认定合法的非住宅房屋,按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