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投标协议书 联合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成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 XX 省有关法规及工程招标精神,公司和公司自愿组成联合体参与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招标,(以下简称主办人), (以下简称成员)。联合体就 工程投标及组织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双方以联合投标体形式为投标人共同向发包方投标,双方共同完成投标并履行合同; 2、联合体授权主办人为联合体责任方,并授权其为代表联合体的任何一方或全体成员承担本合同责任; 3、联合体授权主办人代表为联合体合法代表,负责与发包方与招标公司联系并接受指示,以及负责全面履行合同; 4、联合体各成员遵守本合同,本着各自对自己工作范围负责的原则,各自承担在本工程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并对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 XX 省有关设备、工程质量标准的规定,服从主办人对工程的组织工作和各项安排,服从发包方与监理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本工程合同。 6、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1)主办人:负责供电的配电箱、通风管道、装修、给排水(以阀门为界)、楼内的自控系统、科研温室。 (2)成员。空调机组。 7、联合体各成员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或对同一合同投标变换联合体的责任方;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中标自动失效; 10、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 主办人:(盖章) 成员:(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2011 年 6 月 15 日 2011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