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桂建质安监字[2024]14 号 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线工程和垃圾处理(填埋)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自治区党委、政府为实现 2024 年我区经济增长 11%的预期目标,决定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提出今年力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 6000 亿元的投资目标。建设行业是扩内需、保民生、促进展的主战场之一,建设 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约达 2000 亿元,其中,以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环保项目建设投资 260 亿元。这些工程要在今明两年内陆续竣工投入使用,时间紧、任务重。自治区主席马飚同志提出,要把全部项目建设成为“优质工程、安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而我区绝大多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缺乏对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和垃圾处理工程的监督经验。为此,我站组织南宁市和柳州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编写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线工程和垃圾处理(填埋)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把这两类工程中容易引发质量安全事故的因素及其预防措施列出,希望各地在开展对这两类工程的监督工作时,参照《要点》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和监理企业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全区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做出新贡献。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向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反映,联系人:黎旭标,联系电话:0771-5855409;也可直接向南宁、柳州、桂林、北海、钦州等市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咨询。 附件:《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线工程和垃圾处理(填埋)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要点》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二 OO 九年六月五日 抄报:周卫副厅长抄送:建设厅建管处、城建处。 附件: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线工程和垃圾处理(填埋)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要点 一、监督工作基本要求 1.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告知。告知对象为工程参建各责任方(建设、监理、施工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实行抽查的方式,对工程参建各方的履职行为、施工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及关键部位进行监督。 3. 监督重点: 1)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及影响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 2)基坑和沟槽的边坡支护,桩基础和管道施工的安全防护、防毒防窒息。 4.抽查专项施工方案,抽查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质量试验检测报告。 5.实体质量抽查应辅以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