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合同编号:( ) 工程名称:宝塔区黄蒿洼居民下山安置工程 3 标段 5# 楼 发包单位:延安市宝塔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承包单位: 年 月 日 防水工程 合同 合同编号: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延安市宝塔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 1 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延安市宝塔区黄蒿洼居民下山安置工程 3 标段 5# 楼 1.2 工程地点:陕西省延安市 = 宝塔区黄蒿洼 第 1 页 共 7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3 工程内容:a 、地下室底板防水工程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b 、工 序:甲方垫层施工完成后,乙方开始施工,乙方负责基底清理—刷基层处理剂—铺贴防水卷材—验收合格—铺纸胎油毡隔离 层— 移交下道工序。 c 、其 它:乙方施工包含细部防水处理,附加层的施工,施工缝和后浇带的防水处理等。第 2 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第 3 条 合同工期3.1 合同工期: 7 日历天。 3.2 开工日期: 2013 年 11 月 2 日 3.3 竣工日期: 2013 年 11 月 9 日 3.4 工期延误3.4.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⑴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⑵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⑶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⑷ 不可抗力;(与违约责任条款中“不可抗力”的解释相同)⑸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3.4.2 乙方在 3.4.1 款情况发生后 14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 14 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第 4 条 质量和技术要求4.1 原材料入场质量要求: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聚酯胎 4mm 厚,-20°(国标),所有材料(包括其它辅材)入场均要有出厂合格证、材料检验证书、材料样板及乙方施工资格证书等,材料入场后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乙双方共同取样送检,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4.2 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4.3 乙方必须严格根据施工图纸、施工法律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随时接受建设方、监理方、设计单位、本合同甲方的监督、检查。4.4 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实行措施处理,并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