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发布《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2024〕79 号川高公司、厅公路局,各重点公路项目法人,厅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法律规范公路施工分包活动,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确保公路建设依法有序进行,厅制定了《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并经 2024 年 5 月 31 日厅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24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厅公路局可以参照《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地方公路的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法律规范全省地方公路建设的施工分包行为,制造和谐、稳定的地方公路建设市场环境。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法律规范公路施工分包行为,打击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确保公路建设依法有序进行,根据《公路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重点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属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有关建设单位(或业主)、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主要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本办法中的专业工程分包是指与建设单位(或业主)直接签订合同的公路工程施工承包企业(以下简称“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分部工程委托给其他施工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人”)施工的行为。本办法中的劳务作业分包是指工程承包人或专业分包人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把劳务作业交由劳务分包人并支付劳务费的行为。第四条 允许劳务作业分包和合法专业工程分包。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向承包人指令分包工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承包人指定采购材料或设备。第五条 省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省属重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行政监督,建设单位(或业主)根据本办法具体对公路工程的施工分包活动进行管理。其中,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川高公司”)依据职责实施对投资控股项目(含委托川高公司管理的项目)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