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象分别为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单位(包括代建单位、委托建设单位,下同)、勘察(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第四条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南水北调办)统一领导,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项目法人分级负责组织实施。其中:1、南水北调办负责对项目法人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2、相关省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受南水北调办委托,负责对东线工程和汉江下游治理工程项目法人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3、相关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会同项目法人,负责对中线干线工程委托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精品 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项目法人(或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对直管和代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协同相关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负责对委托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5.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分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考核。其中,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分为通用目标和项目适用性目标。生产安全事故实际发生率超过控制指标时,考核对象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合格是参加文明施工场地评选的必备条件。第六条 通用目标是考核对象应当完成的安全生产目标(详见附件 1),考核采纳合格制。考核组织单位可以在附件的基础上根据考核需要,经南水北调办同意增加考核项目。考核项目中有一项不具备时,则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第七条 项目适用性目标考核是在通用目标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的评估考核(详见附件 2.1—2.4),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