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伟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发人:朱立 文关于转发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工作导则(试行)”的通知各工程监理部:北京市住建委下发“北京市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工作导则(试行)”的通知。为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企业素养,树立行业形象,请各工程监理部根据北京市住建委的文件精神,组织对文件进行学习。 监理事业部2024.11.26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市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工作导则(试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编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总则1.1 为法律规范北京市施工现场材料的管理,提高施工现场材料管理水平,使材料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工程质量安全,实现材料合理消耗,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材料产品标准、设计施工法律规范,制定本工作导则。1.2 本工作导则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不适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材料的管理。1.3 本工作导则所称材料,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各类建筑材料、设备和建筑构配件的统称。1.4 除执行本工作导则外,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程的规定。1.5 施工单位应设置材料专职管理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材料管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施工现场材料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对在施项目的材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1.6 施工单位派驻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材料岗位管理人员(试验管理员、材料员)应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负责组织材料的进场验收、进场复验、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见证取样送检、采购备案和出入库管理等工作,并明确各自管理的环节和职责。其中:承接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程的,应至少派驻 3 名(含)以上;承接建筑面积 2万平方米以上装修工程的,应至少派驻 2 名(含)以上;承接轨道交通工程的,每个项目应至少派驻 3 名(含)以上。2.材料的采购2.1 施工现场材料的管理坚持“谁采购,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材料使用管理负总责,并监督指导各分包单位的现场材料管理;各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现场材料使用管理,并将材料采购信息报总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根据法定职能和合同约定,对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负相应监理责任。涉及施工质量的结构材料及重要的功能性材料、设备,应当由施工单位采购。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