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制度为加强质监站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高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质量,明确职责岗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站的实际情况,指定本站工作制度。1、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质监站的工作全面负责;受监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员负责制,质量监督员对承担监督的工程负监督责任。(站长、监督员职责附后)2、仔细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政策和法规,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执行廉政建设制度,不在施工(生产)企业内任职或兼职。4、严格按国家技术标准、法律规范监督,检测工程质量,对工作严肃仔细,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做好施工现场记录。5、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在工程质监、检测中,以检测数据为认定质量的依据,决不弄虚作假。6、尊重客观事实,准确反映质量情况,及时妥善处理问题。对受监工程发生的质量事故,质监员应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内容、原因和处理方法。7、质量监督费单立帐户,主要用于质监站的日常支出和购置检测仪器、设备、交通工具等,为质量监督工作提供必须的检测手段。不得将监督费用于与质量监督工作无关的支出。8、监督员要虚心听取受监单位、设计单位的意见,并有选择地对受监工程进行回访,接受社会的监督,仔细改进监督工作。命运如同手中的掌纹,无论多曲折,终掌握在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