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创新机制 严格执法 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新突破我市的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建设部的支持指导下,仔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一系列要求,建设安全生产逐步走向制度建设和依法管理的轨道,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处于稳定状态。特别是在去年,我市克服“非典”造成的影响,仔细抓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创新监管机制,实行安全执法与建筑市场执法联动,加大安全执法和查处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全年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为4.6,未发生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全市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得到进一步法律规范。主要做法是: 一、抓制度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近年来,我市注重加强制度建设,重点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我市建立了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由建委一把手负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各局、集团总公司主要负责人,各区县建委主要领导组成安全委员会,负责全行业、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在建设系统各局级单位和企业集团设立安委会,由一把手直接负责。确保层层落实责任。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市政府于 2001 年 9 月以政令方式出台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了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五方的安全责任。我市还编制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试行)》,统一了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指导企业对安全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和归档管理工作;颁发了《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规定》(23 条禁令)和《扬尘控制八项标准》、《民工宿舍冬季取暖标准》,将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法规化。使施工场地围档、临建设施、控制扬尘、材料堆放、施工道路、冬季取温和生活区管理都做到有章可循,施工现场全面实行标准电闸箱(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法律规范和提升了用电设备安全性能。并建立了施工安全监督申报、全过程监督和安全生产评价三项制度。解决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共性问题。这些法规制度对加强我市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安全生产与市场准入挂钩。为有效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我市实行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城建系统 12 个局、集团总公司和 5 个外埠建设厅驻津办事处“一把手”每年均要向市建委递交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目标是杜绝重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从业人员万分之零点六以下。同时实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