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建管理招标(简易合格法)流程图 1项目建议书、可研或初步设计已批复并且行政事业单位为项目法人项目估算总投资(以项目建议书、可研或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2000 万元以下的,一律采纳简易合格法;总投资 2000 万元(含)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的,可采纳简易合格法或综合评分法;总投资 5000 万元(含)以上的,应当采纳综合评分法。招标人(项目业主)使用州、县市发改部门的代建加密锁,登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选择《凉山州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标准代建招标文件》(简易合格法)模板在线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事项核准部门对招标文件在线备案审查。州级及以上核准招标的项目由州级备案,县市核准招标的项目由县市备案。国家和省核准招标的项目,对代建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标人在线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同时将备案的招标文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招标公告发布次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从招标公告发布次日起不少于 2 个工日。招标人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 1 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 1 个工作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 个工作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次日起 1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截止后,招标人对所有到场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所有投标人,根据第三章“规定随机抽取程序”规定现场参加公开抽取,确定1 名中标候选人。只有 1 个合格投标人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没有合格投标人的,本次招标流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两次招标流标的,经招标事项核准部门同意,可以通过比选、竞争性谈判(磋商)等方式依法确定代建单位。招标人应自抽取完成之日起 3 日内在四川建设网、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也可同时在其他相关媒介上公示。公示期从公示次日起计 2 个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投诉。若就招标文件、开标程序和抽取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公示期内。符合规定的投诉,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予以受理,对不予受理的应一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