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通知〖来源: | 作者: | 时间:2024-9-9 10:16:49 | 浏览: 160〗各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24)和《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24)新规程,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法律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的程序及方法,有序地开展质量监督工作,保证我市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结合芜湖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仔细执行。一、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必须监督的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在完成工程项目的有关前期审批手续和招标工作后,工程开工前,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水利工程,不得进行主体工程施工。(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时,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批文或建设单位委托,质量监督机构下达质量监督通知书,并要求提交有关文件及资料(见附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所需资料一览表》)。(二)质量监督机构在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提交的有关申报材料基本满足要求后,办理《芜湖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对政府重点工程或涉及防洪安全必须先开工建设的水利工程,由于前期工作、招标程序和时间紧迫等原因,工程质量监督可先期介入,建设方必须尽快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三)质量监督机构在接受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任务后,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特点及重要性等,落实专职质量监督人员,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履行质量监督职责。 (四)制定质量监督计划。监督机构根据质量监督需要制定质量监督计划,明确监督内容、方式及要求,及时下达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二、施工准备质量监督检查工程开工前,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建设初期监督检查内容。(一)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体系。(1)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成立的批准文件,内部职能机构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和相应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等。(2)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监理单位的资质,项目部成立文件,总监任命书,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质量管理制度和职责,必要的办公和管理手段等。(3)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的资质,项目部成立文件,“三检制”落实,机械、人员的报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和职责等。(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