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加强全省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来源:山东省建设厅 添加于 2024-7-20【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鲁建设字[2024]9 号关于加强全省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 丨 建设智能建筑是现代信息化社会的需要,是建筑工程技木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也是建筑功能向高效、安全、舒适、方便进展的结杲。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各地城市建设迅猛进展,涌现出—批大体量高层智能建筑和大规模的智能住宅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是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智能建筑的质量必须加强管理,严把质量关,为了进一步搞好我省建筑智能化工程质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你们仔细贯彻。一、 以下新建工程应建设智能化系统工程(一)三星级标淮以上宾馆; (二)市级、区级机关以上行政办公楼;(三)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市级以上办公营业楼;(四)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办公楼、生产综合楼;(五)大中型医院;(六)公安、国安、通讯、电力、防汛指挥中心;(七)广播电视转播楼; !(八)智能化住宅小区;(九)其它需要建设智能化系统的建筑。二、山东省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简称监督检测中心)受省建设厅委托行使以下职能: |1、负责全省智能建筑工程(含智能住宅小区)的检测和质量管理。 2、负责从事智能建筑工程设计、系统集成、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并颁发上岗证。 3、负责对各类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商的合法资格及其产品的备案管理。积极推广采纳经备案许可的产品三、 督检测中心是经省建设厅、物价局批准省内唯一智能化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为使智能建筑的质量检测工作顺利地开展,各市建设主管部门特别是质监机构要在工作上积极支持省监督检测中心,督促建设单位将所建智能建筑和智能住宅小区项目,报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未经检测的智能建筑工程,不得验收交付使用。四、 建筑智能化工程涉及到多个专业和系统,技木难度和复杂程度相对较高。各有关单位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须适应智能监督工作在新形势下的需要,积极参加省监督检测中心统一举办的智能建筑监督培训。今后凡申报智能建筑设计、监理、施工资质和从事智能监督管理工作,都要取得省厅统一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五、 凡是用于智能建筑...